《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 |||
索引号:31854652-1/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 ||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 |||
成文日期:2024-12-02 16:12:50 | 公开日期:2024-12-02 16:12:5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