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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索引号:31854652-1/2024-00004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成文日期:2024-12-02 16:12:50 公开日期:2024-12-02 16:12:5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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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4-12-02 04:12:50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_1933951639433213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_1933951639434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