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林业(林水)局:
为科学有序地检验各地林业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整体建设水平,推进全盟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盟林业局决定对各旗县市(区)2011年度林业建设及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2011年锡盟林业建设及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年初与各旗县市(区)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各旗县市(区)2011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重点考核:林业生产建设主要指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建设精品示范工程、林沙产业、森林资源管理、社会化造林治沙、行风政风能力建设、宣传信息工作等内容。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计分,考核内容有明确量化指标的按照完成情况计分;无法量化的定性指标,按综合评议结果计分。营造林生产在旗县自查和盟级抽查的基础上,考核组随机抽取项目区进行实地检查。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12月19日至12月30日
三、人员安排
第一考核组:
组长:李福生
成员:刘锦、哈斯
负责锡市、东乌旗、西乌旗、乌拉盖考核工作。
第二考核组:
组长:王 勇
成员:亓俊兰、侯连峰
负责黄旗、阿旗、东苏旗、西苏旗考核工作。
第三考核组:
组长:薛万武
成员:巩和平、王力恒
负责多伦县、太旗、蓝旗、白旗考核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各旗县市(区)林业(林水)局要对照考核指标,按照《2011年锡盟林业建设及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各旗县市(区)要向考核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对照“考核办法”提前准备好精品工程的作业设计及施工档案资料;林权改革和林沙产业的相关文件、实施方案、规划;公益林管护合同、补偿资金发放的档案资料;专项资金到位和运行凭证等。
3、检查样地由考核组随机抽取,如有项目变更,须提供变更批复,否则按原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进行检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