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决算公开 | |||
索引号:31854652-1/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 ||
概述: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决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24-11-07 16:26:49 | 公开日期:2024-11-07 16:26:4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单位负责人:崔志刚
财务负责人:李润利
编制人:王蕊
报送日期:2024年1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方针政策。
2.负责指导全盟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培育和保护管理;开展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定权发证、实施方案的编报组织实施、档案建设与管理、消长变化统计上报等工作;协助财政部门进行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贯彻落实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4.负责制定全盟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业务工作。
5.组织编制国家、自治区湿地保护项目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项目,承担国家、自治区的相关专业调查工作。
6.负责全盟森林资源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全盟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林业发展变化的基础数据库,为林业发展宏观决策和生态建设服务。
7.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破坏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砍滥伐森林的违法行为。
8.承担编制全盟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和防沙治沙规划,林业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项目可研、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以及林业综合规划和专业调查。承担全盟林业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9.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研基地室,资源监测室、资源调查室、绘图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
1、 协调公益林和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作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年初,配合自治区第二林业勘察设计院结合“国家2022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对全盟各旗县市区的国家级公益林进一步细化,补进调出,使全盟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在国土三调的基础上,增加了105万亩。并督促各旗县市区及时上报政府认定文件,完成数据入库等工作。
2、今年补偿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6月,自治区下达我盟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部分任务977.75万亩,补偿资金15644万元,每亩补助标准0.00万元。资金和任务下达后,我中心及时协助盟局对任务和资金进行分解下达各旗县市区。目前,各旗县市区正在按照新的年度非国有任务,积极落实任务落地入户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国家层面还没有下达国有部分的资金和任务。
3、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自查和复查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五月份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了公益林管理管护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6月份开展了盟级复查工作,并及时将《2022年度锡林郭勒盟生态公益林复查工作报告》上报盟林草局和自治区林草资源保护总站。
林、草、湿地资源数据管理工作
1、做好数据的管理和分发工作。及时整理全盟森林、草原和湿地的矢量数据,为盟局和各旗县市区林草部门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管理,提供大数据科技支撑。
2、充分利用数据为我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湿地保护宣传工作和三北防护林规划、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工作提供分析数据、制作相关图表。
林、草、湿专业调查工作
今年我中心参与了盟局组织的“全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工作”、“野生动物驯养基地审批查验工作”、“全盟破坏林地草原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
承担实施《锡林郭勒盟2023年自治区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要求,计划年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一是湿地监测工作。4月初,我中心编制了《锡林郭勒盟重点湿地资源监测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盟重点湿地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盟各地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按照技术方案,做好平时监测,编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另外我中心已委托了第三方开展5处盟级重要湿地的监测工作,做好日常监测,预计11月底提交年度监测报告。二是按照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今年自治区下达我盟20处盟级重要湿地和小微湿地的划定任务,我中心通过比对湿地三调数据,按照全盟湿地分布、功能和重要性等情况综合考虑,分配了各地划定任务情况,目前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已上报盟级重要湿地和小微湿地划定的申报材料,计划12月底完成现地核实和发布工作。另外,按照盟林草局安排,积极配合编制《锡林郭勒盟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协助第三方开展了重点区域湿地的现场调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规划于5月底已编制完成并由盟行署发布。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今年3月3日是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我单位协助盟、市林草局,组织、策划了一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型宣传活动,当天上午在锡市贝子庙广场开展现场签名仪式、宣传车播放《候鸟》专题宣传片、巡回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音频、摆放野生动物物种和禁食野生动物知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倡议书、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材料和野生动物物种图册、张贴宣传主题海报。我单位还制作了H5宣传网页,通过盟林草局网站、单位工作群、个人微信朋友圈进行了广泛的传播,力求使宣传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本次活动我单位出动人员20余人、发放宣传图册100余册、宣传单5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走进周边20多家超市、菜市场和特产商店进行了近距离的宣传。全盟各地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借助盟融媒体和日报社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提升广大居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截至目前,全盟各地共组织野生动物护飞活动、科普摄影、科普讲座等活动20多次;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50余条,制作设置各类宣传牌、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悬挂横幅26幅,各地走进超市、菜市场和特产商店等100余家进行了近距离的宣传。
二是加大野生动物迁徙、栖息地巡护力度。在春秋季候鸟大规模集群迁徙活动时节,我盟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各地在重点监测区域,设立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巡查线路和重点监测点,做好巡护记录和鸟类种群数量调查统计。部分地区和保护地应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监测各辖区内野生动物栖息地情况。全盟约有20名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自发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各地结合盗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活动规律,对鸟类等野生动物迁徙重点区域安排人员进行巡护,发现苗头,及时处理。10月份我中心专门派出技术人员到各地候鸟重点监测点开展同步监测调查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监测调查的同时收集记录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迁徙种类、数量、分布等信息,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支撑。
三是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针对春秋季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各地在野生动物集群分布区域和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开展迁徙鸟类等野生动物定期定点调查、观测、巡查等工作,掌握我盟野生动物分布区域、种类数量,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预警。各地认真落实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管责任,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分工,在重点监测防控时期,严格执行监测防控信息日报告和快报告制度,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组织开展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迁徙、活动规律野外日常巡护、观测,按要求通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直报系统上报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活动状况,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是积极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助。我盟各地建立了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场所5处,救助场所建有围栏、棚舍、笼舍等,部分场所还配备了诊疗室、医疗器械室及药品库,为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提供了保障。今年全盟已救助收容各类野生动物140余只,有黑鹳、草原雕、猎隼、白枕鹤等国家一级和蓑羽鹤、雕鸮、凤头䴙䴘、盘羊、红隼等国家二级和“三有”野生动物。
五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工作力度。按照自治区林草局“2023年清风行动”工作要求,盟林草局牵头召集成员单位于4月中旬召开联席会议,下发专项行动文件,5月8日至12日,盟“清风行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区)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林草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开展了联合检查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各地监督检查栖息地1080处,人工繁育场所35处,经营利用场所1050处,全盟公安机关侦破涉野生动植物犯罪刑事案件12起,打击处罚犯罪嫌疑人21人,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312头只,非法猎捕工具8个,非法收购发菜(地毛)共计157.7余公斤,涉案价值158.164万元。
六是监督推动野生动物项目申报和实施。今年,由锡林浩特市林草资源保护站实施建设的中央财政野生动物救助项目资金24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已完成2024年8个中央财政野生动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完成了全盟5处重点监测区域工作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七是6月14-17日协助自治区林草局成功举办在我盟召开的、由125人参加的“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培训班”。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按照职能分工,我中心完成了锡林郭勒盟全民所有森林、湿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职责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的相关调查汇总工作,共形成“五个专题报告、两个工作方案和一个规划”,在经过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两次组织专家评审修改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9-10日又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专家进行了第三次评审,并进一步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详细修改完善,相关成果材料修改完善后,于9月15日通过了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验收,目前所有成果已提交盟自然资源局。
林业科研工作
按照盟科技局要求,完成了的2022年的基层科研机构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统计工作任务;完成盟级科研项目《野生柄扁桃人工促进更新及扩繁栽培技术研究》的项目验收工作。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做好科研基地的道路、水井、高低压电路的维修维护;树木灌溉、修剪、除草等常规工作。
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
对纳入天然林资源停伐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要求比例,及时协助盟局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旗县。督促各地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数据平台,为下一步,开展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与国家级公益林数据融合,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做好技术和人才的准备。
年度营造林核查工作
为准确掌握全盟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和成效,按照盟局的统一安排,我中心与盟林工站组成3个核查组,于10月中旬开始,历时近半个月,组织开展了全盟2023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和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的自查验收工作。在旗县市(区)自查上报数据和各地中标施工企业上报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2023年营造林和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的各类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外业核查验收工作,正在进行汇总,计划于11月中旬提交核查验收工作总结。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915.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9.65万元,增长 9.53%,变动原因:由于2023年度考录4名工作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所以本年收支情况较年初预算安排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45.75万元,增长 18.9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915.0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913.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6.29万元,增长19.08%,变动原因:由于人员职务变动、晋级调资以及新考录人员增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54万元,减少21.87%,变动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包括银行存款中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年年初已缴纳。
(二)支出决算总计 915.0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913.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5.79万元,增长 19.00%,变动原因:由于2023年度考录4名工作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8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其他应收款与应缴税款。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 2.31%,变动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包括银行存款中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年年初已缴纳完毕,因此结转结余资金较年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3.1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13.11万元,占 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913.1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726.56万元,占 79.57%;
本年项目支出 186.59万元,占20.4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915.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65万元,增长 9.53%,变动原因:由于2023年度考录4名工作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所以本年收支情况较年初预算安排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45.76万元,增长 18.95%,变动原因:由于人员职务变动、晋级调资以及新考录人员增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13.15万元。与年初预算 835.3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3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96.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6.5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年初预算28.32万元,支出决算2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2人,退休费用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年初预算49.72万元,支出决算45.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2人,在职基本养老保险有所剩余。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年初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退休正高职称职业年金约20万,副高级15万。实际支出21.04万元,因此较预算有所差异。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4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7.0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年初预算35.04 万元,支出决算35.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事业单位医疗于下半年调整基数,因此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年初预算5.47万元,支出决算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存在退休人员,退休后缴纳基数减少,因此较年初预算减少。
3.公共卫生(210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年初预算7.78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资金为抗击疫情专项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9.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3.2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48.11 万元,支出决算44.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2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22102)购房补贴(2210203)。年初预算4.41万元。支出决算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四)农林水支出(213)
农林水支出支出类决算数为626.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9.11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 (21302)事业机构(2130204)年初预算454 万元,决算支出 539.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8.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人员职务变动、晋级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
2.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资源管理 (2130207)年初预算5.2万元,决算支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为多年期项目,项目实施进行中,较预算有所差异。
3.林业和草原(213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年初预算13.58万元,决算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已实施完毕,剩余资金上缴财政。
4.林业和草原(21302)动植物保护(2130211) 年初预算24.82万元,决算支出38.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4.9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初预算仅仅为盟本级资金,上级资金后续下发,决算中包含上级资金支出,因此较年初预算有所差异。
5.林业和草原(21302)湿地保护 (2130212)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由于年初预算仅仅为盟本级资金,上级资金后续下发湿地保护50万元,决算中包含上级资金支出,因此较年初预算有所差异。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决算数为98.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95万元。其中: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200109)年初预算119.1万元,支出决算9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为3年期项目,本年为实施的第二年,项目实施进行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26.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5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4万元,津贴补贴58.89万元,奖金29.09万元,绩效工资110.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5.65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0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万元,住房公积金44.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59万元,其中退休费29.8万元,生活补助5.36万元,医疗费补助19.42万元,奖励金0.012万元。
(二)公用经费7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6万元,咨询费0.4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21.15万元,维修(护)费31万元,差旅费2.24万元,工会经费7.9万元,福利费6.89万元,公务交通运行维护费0.2万元,培训费0.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86.59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9万元,印刷费14.84万元,咨询费106.77万元,差旅费14.6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租赁费6.8万元,培训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2.65万元,劳务费2.44万元;公务交通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1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56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30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预算的3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5.30万元,支出决算 1.75万元,完成预算的 32.97%;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厉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年度下乡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数对比预算数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任务;三是我单位未安排接待来访。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任务,上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 29.03%,变动原因:本年度项目实施多为租赁车辆,公务用车较上年使用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未安排接待来访。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75.0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6.28万元,增长93.62%,变动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因院内维修新增维修费31万元,较上年决算大幅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8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经费”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了全年设定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 3.4 万元,执行数为3.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我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疫病的传播和扩散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截止2023年12月31 日,项目支出3.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措施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研中都有重要地位,它们为我们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后续继续通过向群众科学普及、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性的举措,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定期开展盟级野生动植物的巡护工作,制止越界放牧、耕种行为,防止湿地资源和林草资源破坏,减轻湿地范围内人为活动频率,减少对动植物种群的干扰,提升湿地资源、草地资源及森林资源的修复成效和监测管护水平。
2.重点工程检查及动植物保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6.91分。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执行数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3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做好我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完成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制作,以及完成造林实绩核查,准确掌握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价全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支出0.89万元。此项项目为两个项目,重点工程检查项目与动植物保护项目。未支出部分是动植物保护项目部分,由于2022年中央自治区都下达了野生动物相关经费,因此本单位优先使用上级资金,此项资金差旅部分尚未支出,延续至2024年继续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措施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研中都有重要地位,它们为我们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后续继续通过向群众科学普及、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性的举措,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提高全民生态 文明建设成效。
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试点实施,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一是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专项调查,基于国土三调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类型、数量、质量调查评价;做好自治区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掌握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本底和动态变化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 日,本项目支出1.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计划,也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机制工作是重要任务,目标值通过试点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影响。继续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专项调查,基本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家底。建立完善收益管理和分配制度,初步建立考核评价标准,所有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完成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使用和保护规划。加强对该项目计划的监管,以确保项目进度以及投资能够按计划要求落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同时资金的使用遵守财务会计和审计的规定,遵守稳妥可靠、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4、林业生产检查验收工作经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1.1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准确掌握全盟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和成效,按照盟林草局的组织安排,我中心派出2个核查组,于10月中旬开始,历时近1个月,组织开展了全盟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在旗县市(区)自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对2023年度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工程固沙、造林补贴、森林抚育和重点区域绿化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将全盟营造林核查验收结果按时上报盟林草局。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支出3.0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计划,也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该项目计划的监管,以确保项目进度以及投资能够按计划要求落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同时资金的使用遵守财务会计和审计的规定,遵守稳妥可靠、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5.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 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二是根据自治区林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盟各旗县市(区)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进行调查监测保护管理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 日,项目支出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措施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研中都有重要地位,它们为我们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后续继续通过向群众科学普及、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性的举措,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定期开展盟级野生动植物的巡护工作,制止越界放牧、耕种行为,防止湿地资源和林草资源破坏,减轻湿地范围内人为活动频率,减少对动植物种群的干扰,提升湿地资源、草地资源及森林资源的修复成效和监测管护水平。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以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 具体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报告进行公开
1、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一是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进学校、进社区,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做好我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疫病的传播和扩散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做好我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疫病的传播和扩散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3.4万元。
3、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的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根据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对该项目计划的监管,以确保项目进度以及投资能够按计划要求落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同时资金的使用遵守财务会计和审计的规定,遵守稳妥可靠、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4、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进学校、进社区,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今年我站深入包联小区开展了 “拒食野生动物,倡导文明新风”为主题的科普宣传 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倡议书,到居民家里宣传讲解保护野生动物和湿地知识,广泛深入的开展了湿地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展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全盟各地在候鸟停歇及野生动物活动的重点区域、迁徙通道及周边社区树立警示牌;建立保护野生动物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发布动态消息;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加强保护宣传, 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
护意识;
二是根据自治区林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盟各旗县市(区)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进行调查监测保护管理工作。对我盟候鸟类等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栖息繁殖地、越冬地、迁飞停歇地及迁飞通道等区域划定了保护责任区,明确了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迁徙重点区域安排人员进行巡查保护。并做好巡护记录和鸟类种群数量调查统计。
5、绩效评价结果概述。
已经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完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项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工作,贯彻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野外巡查巡护,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加强野生疫病防治预警。全盟各地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组织多方参与,齐抓共管野生动物保护防控工作的
良好局面。
6、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全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蕊 联系电话:0479-8273508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