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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有林场苗圃管理站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1165928-1/2018-00005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财政、金融、审计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有林场苗圃管理站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2018-09-06 00:00:00 公开日期:2018-09-06 10:11: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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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有林场苗圃管理站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18-09-06 10:1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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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盟种苗发展规划和计划。

  3、负责全盟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核发和管理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4、负责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和推广。

  5、负责组织林木种苗新技术引进和推广。

  6、负责管理林木种苗专项资金,组织贮备林木种子。

  7、受委托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8、负责林木种苗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宏观调控。

  9、培训和考核林木种苗技术和管理人员。

  10 深化林场改革,提高林场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林场脱贫致富。

  11、负责林场有关项目的编报、审核、并为林场提供信息服务。

  12、完成主管理局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独立编制机构。单位内部设置办公室、检验室、综合室。 实有编制20人,在职人数20人,退休9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我单位的年初预算收入为295.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00万元。实际综合收入总计为322.67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合计308.72万元,项目收入为13.95万元。基本支出收入与年初预算收入相比增加12.97万元,增加了4%,是因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均遇政策性调整工资,所以基本支出收入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其它收入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36.05万元,减少了72%,是因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1.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2.9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8.46万元;支出总计411.4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8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09万元,增长8.50%;支出总计增加32.09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政策性调整工资、新录用人员补发工资及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费等。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2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67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0.30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0万元,占97.40%;项目支出7.97万元,占2.6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0.8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8.16万元;支出总计410.8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3.2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1.79万元,增长8.40%;支出增加31.79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政策性调整工资、新录用人员补发工资及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费等。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0万元,占97.40%;项目支出7.97万元,占2.6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80万元,津贴补贴77.24万元,奖金6.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9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21.74万元,退休费43.83万元,抚恤金13.64万元,生活补助4.69万元,住房公积金17.19万元及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92万元。较上年增加4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均有政策性调整工资情况,同时,新录用人员补发工资及因调整工资而增加的相应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费等;二是因退休人员离世而增加的抚恤金。公用经费2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8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2.5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专用材料费0.21万元,劳务费0.44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其它交通费用7.99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万元,较上年增加8.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它交通费用,即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4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4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预计下乡检查等的业务发生量减少;二是预期组织开展的会议没有如期举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更换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用于下乡检查等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1.10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下乡检查等的工作安排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9万元,比2016年增加8.16万元,增长56.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它交通费用,即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比2016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更换了本单位已老化的电脑等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人员进行下乡检查等使用的车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春慧 联系电话:0479-69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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