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 林草动态 >> 工作动态

规范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草原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5-06-14 来源: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一、基本情况全盟现有流转草原面积3323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12.31%,主要集中在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三地流转面积占流转草原总面积的72.06%。流转草场主要用于放牧,部分地区用于打草。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多由无畜户或少畜户出租给牧业大户,流转期多为1-5年。草场流转市场价格荒漠及退化地区10元左右,典型草原等优质草场50元左右、打草场100元左右。二、主要措施和成效(一)健全流转草原管理机制2021年3月行署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5地结合实际出台了《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或相关管理要求,促进了各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序开展。2025年3月盟林长办印发了《关于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整治流转草场掠夺式经营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规范合同管理,减少纠纷和掠夺式经营,持续加强流转草原监督管理,为实现草原流转规范化、透明化和草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理论指导。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审批程序流转的草牧场,林草部门不予核定载畜量。(二)建立草原流转服务平台指导各地加强草牧场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草牧场流转服务大厅或窗口,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宣传、政策咨询、信息沟通、合同签订、登记备案、矛盾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服务。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7个地区已建立草原流转服务平台,通过流转服务平台流转草原面积1254.44万亩,有效减少了私下交易、随意变更合同等行为,降低了草原流转交易风险。(三)加强流转草原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草原资源利用管理,指导生产经营者将流转草场作为打草场使用的实行轮刈制,作为放牧场使用的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打草、违规放牧等行为。2025年初,我盟建立了牧户通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夏季和冬季畜牧业调研工作结束后更新牧户家庭基本信息、草牧场面积、牲畜信息和草牧场流转信息,目前已录入草场2.22亿亩、流转草场489.49万亩,各地正在进一步完善数据录入工作。后续将优化牧户通平台功能、加强软件管理维护,指导牧户信息采集员按时准确登记牧户信息,嘎查、苏木、旗县信息汇总员做好数据审核,为部门实时掌握草原、牧户、流转以及资源使用情况提供数据支撑。三、下一步措施整体来看我盟流转草原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但草牧场私下流转、流转草场利用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苏木镇作为基层政府机构,要建立健全草原流转档案,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放牧和不规范利用打草场等行为。嘎查村作为草原的集体所有者,要及时掌握辖区草牧场使用情况,积极协调解决草原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林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探索与气象部门开展原利用强度预警卫片合作,对流转草牧场进行监测,科学研判草原利用情况。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9-8114239  传真:0479-8222309

蒙公网安备 15250202000315号

蒙ICP备1900434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5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