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锡林郭勒盟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总结
为保障草原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我盟认真落实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顺利完成全盟2024年度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任务,现将休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盟休牧面积2.2亿亩,休牧牲畜为牛、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内),休牧时间45天,补贴标准1.125元/亩(按照我盟禁牧区补助标准9元/亩·年测算),共需补贴资金2.5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落实。我盟春季休牧区域涉及65个苏木(乡、镇),共计584个嘎查村(分场)。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前制定印发《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3月上旬发布休牧公告,明确前期准备、范围时限、补贴发放、监管措施等。同时,各地召开工作调度动员会,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与苏木镇、嘎查(村)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507份,与牧民等休牧责任落实主体签订休牧合同4.1万余份,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顺利有效完成休牧工作。锡林浩特市休牧前对全市草原专职管护员进行考核培训,明确管护员在春季休牧工作中的职能职责。阿巴嘎旗建立“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嘎查两委班子共同包联牧户”机制。东乌珠穆沁旗以周报形式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各苏木镇春季休牧开展情况。乌拉盖管理区依托林长制稳步开展休牧前期准备、宣传指导、巡查巡护等工作。正蓝旗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草原管护员在休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实现数字化草原监管系统。多伦县政府将政策落实纳入部门、乡镇年终实绩目标考核,逐级签订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实现责任到户。 休牧期间,盟林草局组成3个督导组,先后两次深入12个旗县市(区),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休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导发现,各地宣传教育、物资储备、监督管理等各项前期工作均准备到位,但部分旗县市(区)中后期休牧工作中还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覆盖面小等问题。督导组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提醒函,要求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确保休牧后期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为积极引导农牧民落实春季休牧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陆续发布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公告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解休牧政策措施。盟林草局主要负责人接受锡林郭勒新闻专访,对我盟禁休牧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浏览量1500余次。盟林草局印制休牧宣传册2万份,及时发放至各旗县市区。同时,各地组织农牧、林草、宣传部门及各苏木乡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并通过入户走访、微信宣传、张贴蒙汉双语公告、发放宣传单(明白卡)、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休牧制度、草原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据初步统计,各地累计入户发放宣传单、明白卡等宣传材料11.5万余份,悬挂横幅200余条,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休牧宣传信息60余条。太仆寺旗以重点村和重点养殖户为主要对象,利用3辆流动车辆循环播放休禁牧政策宣传音频,开展休牧政策宣传活动。苏尼特右旗通过走访入户向牧民讲解宣传休牧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和重要意义,确保休牧工作落实、落细。镶黄旗以苏木镇为单位,每个苏木镇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牧户家中宣传休牧必要性,确保休牧政策家喻户晓。正镶白旗结合全旗常态化大排查、大走访工作,入户发放宣传材料,解读政策。 (三)强化基础保障。各地多措并举,采取政府、企业储备、牧民自备及协调调运等方式,共储备天然草、青贮等饲草料132.1796万余吨。各地通过新建饲草储备基地、饲草料加工车间等措施,完善饲草供给机制,确保饲草料储备运送及时到位。休牧期间,西乌珠穆沁旗启动应急饲草集中发放工作,并给予饲草运输补贴,缓解饲草料短缺问题,保障饲草有效供给。东乌珠穆沁旗打造饲草料储备基地(库)30处,新建饲草料加工车间4处,以“春借秋还”形式,着力解决牧民饲草短缺、购买饲草压力大等问题。正镶白旗以明安图镇为中心,建立完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饲草储备体系,实现饲草料1小时运送到户。苏尼特左旗建设5处抗旱草料加工储备站,为牧民提供全混合日粮,日生产能力达170吨。 全盟各级农牧部门共储备防疫药品732.3万支、1296.278万头份、7135.603万毫升,免疫大小畜1026.98万头只。休牧期间,属地农科、苏木镇成立保障服务队,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对牧户疫病防治、牲畜饮水保障、活动场地设立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四)强化执法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深化林草部门、公安机关执法合作,全面提升林草执法水平,2024年3月28—29日,盟林业和草原局和盟公安局在锡林浩特市共同举办全盟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培训班,各旗县市(区)林草局业务骨干、公安局法治部门、环食药大队和基层派出所部分干警等共150余人参加培训。各地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各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及草原管护员职能作用,整合人员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偷牧”行为。 休牧期间,全盟共出动执法人员19031人/次、车辆6602台/次;发现、查处违规行为数量为364次,其中口头警告及责令整改、下达书面告知书1500次,行政立案418起,处罚金额78.038万余元。苏尼特左旗、正蓝旗、阿巴嘎旗为补充苏木镇综合执法部门车辆装备不足的情况,统筹调配50余台执法车辆和60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用于休禁牧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正镶白旗组织各苏木镇开展了3次禁休牧执法监管交流联合互查工作,提高执法办案和业务效能。西乌珠穆沁旗组成6个督查组对苏木镇休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全旗93个嘎查开展无死角巡查检查工作。东乌珠穆沁旗组织各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异地执法、互学互鉴,推动草原过牧监管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转变、从行政处罚向指导科学放牧利用转变。镶黄旗动员各苏木镇干部职工、嘎查“两委”和嘎查帮扶单位对禁牧休牧区采取不间断巡逻,同时向全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执法力量薄弱区域监管到位。 三、牧草返青情况 截至目前,全盟天然草地全部返青,相比去年提前10天左右。由于今年4月气温偏高、降雨偏多,有利于牧草返青和生长,大部分地区返青期提前,牧草返青状况良好。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正镶白旗、乌拉盖管理区、多伦县、正蓝旗返青期与去年相比提前1-15天;太仆寺旗、锡林浩特市返青期与去年持平;苏尼特左旗返青期与去年相比推迟4天。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饲草料储备不足。2023年以来,全盟大部地区气候干旱,降水偏少,草牧场产量低,导致牲畜舍饲时间较长,饲草料消耗较大,饲养成本增加。同时,受近两年牛羊价格低迷、饲草价格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牧民收入相对减少,在春季休牧期间饲草料储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休牧积极性。建议充分发挥我盟草地资源优势,坚持天然牧草、人工种草、饲草料加工与开发有机结合,强化畜牧业发展优质饲草保障,打造集中连片规模化天然打草场,开发灌木饲草资源,加大青贮、秸秆收储力度,实现全混日粮精深加工,增强饲草储备加工配送功能,解决休牧期饲草料短缺问题。 (二)草原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各苏木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草原行政执法人员较为短缺,执法人员老龄化比例高,对执法工作新形势的接受能力弱,执法效率较低。建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衔接配合、违法线索移交、案件查处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理顺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休牧补贴资金标准较低。当前,草原牧区受到牲畜价格走低,饲草料价格走高的“双重挤压”,休牧成本大,牧民普遍反映补贴资金较低。建议研究建立补助奖励资金标准同物价、人均收入等因素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以更好地发挥补奖政策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双赢的激励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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