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来信主题: | 关于打草问题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5-11-28 |
| 来信人姓名: | |||
| 来信内容: | 请问是从何时开始严格执行《加强天然打草场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查询到2021年后有通告要求在8.20之后打草,但2020年及以前的公告未知。2020年及以前是否存在8.15日之前打草的情况? | ||
| 处理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林业和草原局 | 回复时间: | 2025-11-29 |
| 回复内容: |
2016年12月25日盟行署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打草场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中,原则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天然打草场刈割时间原则上确定为8月15日左右;其它旗县市(区)天然打草场刈割时间原则上确定为8月25日左右。”具体打草时间由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 | ||
网站导航: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9-8114239 传真:0479-8222309
蒙ICP备1900434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500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