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食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排泄物等残留物。
二、全盟范围内人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单位及场所要实施全封闭管理,认真消毒,依法强制全面免疫。
三、严禁捕杀、屠宰、加工及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及时报告林业和草原部门。盟林业和草原局举报电话:0479-6990199。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主办部门: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电话:0479-8114239 传真:0479-8222309 邮箱xmlcjbgs@126.com
蒙ICP备1900434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5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