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 |||
索引号:31854652-1/2016-0002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组织机构\农牧业、林业、水利 | ||
概述:内设机构及职能 | |||
成文日期:2023-11-16 09:13:46 | 公开日期:2023-11-16 09:13:4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部门预算及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实施。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统计信息、内部审计、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治沙造林科。组织指导国家、自治区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贯彻执行。拟订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林业生态工程。组织协调荒漠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协调配合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行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行政执法工作。
(五)草原建设修复科。拟订草原建设修复治理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草原建设修复治理和人工草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草原建设修复治理工程,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和效益评估工作。指导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指导草原资源动态监测、统计评价及草原载畜量核定。指导基层草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六)草原资源管理科。拟订草原资源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监督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和天然打草场利用工作。指导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七)草原保护监督科。拟订草原保护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草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协调处置破坏草原重大案件,指导开展乱采滥挖野生药用植物治理。依法开展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批工作,并指导监督管理。指导基层草原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八)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拟定保护发展规划,提出新建、调整盟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等相关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旅游开发。拟订湿地资源保护政策措施,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助保护、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九)森林草原防火科。组织编制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全盟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工作。
(十)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指导全盟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管理与指导全盟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森林开发利用等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有林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国有林场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林场有关项目的编报、审核,并为林场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保护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申报、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草种基地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十一)改革发展和科技科。组织指导集体林权制度和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信息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拟订和监督实施林业和草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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