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单位职责
索引号:01165928-1/2016-00057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分类:组织机构\农牧业、林业、水利
概述:单位职责
成文日期:2022-07-29 10:54:02 公开日期:2023-11-16 10:54: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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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3-11-16 10:54:02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作,负责全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指导林草产业综合开发,负责落实全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预警监测、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全盟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全盟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