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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积极做好2023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前期准备工作
索引号:01165928-1/2023-00011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农牧业、林业、水利
概述:锡林郭勒盟积极做好2023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前期准备工作
成文日期:
2023-03-1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3-15 10:26:4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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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积极做好2023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前期准备工作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3-03-15 10:26:46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进一步做好2023年春季牧草返青旗休牧工作,2022年9月23日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各旗县市(区)相应印发实施方案,并发布休牧公告,为全面做好春季休牧工作奠定了基础。
全盟休牧面积22235.68万亩,休牧畜种为牛和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内),补贴标准为1.125元/亩,共需补贴资金25015.14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规定,结合全盟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原生长特点,休牧时间原则上从牧草返青前一周开始,时间不得少于45天。南部和西部旗县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休牧起始时间不早于4月1日;中东部旗市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休牧起始时间不早于4月5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发布了公告,明确了休牧范围时限、责任分工、补贴发放、监管措施等。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休牧重要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采取入户宣传、发放明白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牧区进行面对面讲解休牧工作新要求,广泛宣传实行休牧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加强基础保障。积极筹措,多管齐下,通过政府储备、牧民储备及协调调运等措施,做好饲草料储备工作。据初步统计,全盟为春季休牧储备饲草约24.6亿公斤,可有效保障春季休牧期间饲草供应。
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各旗县市(区)整合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苏木镇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加大人员和车辆配备,建立巡查制度,成立执法巡查组,划分责任区,明确监管职责,为春季休牧工作做好执法监督保障。盟林草已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将在休牧期间通过遥感、航拍、飞行检查等措施,对各地休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