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索引号:01165928-1/2022-0004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农牧业、林业、水利 | ||
概述: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成文日期:2021-11-0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11-01 17:38: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目前,行署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对《指导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正式印发后,我盟将及时跟进分解任务,落实部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同时,也将围绕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切实保障牧区人口转移工作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