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409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31854652-1/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
概述:【人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409号建议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8-2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8-23 10:26: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近年来,我盟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建设,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加大投入,园区规划持续优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打造了一批聚集优质产业资源的园区,也培育了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力支撑了全盟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锡林郭勒盟行署先后制发《锡林郭勒盟以开发区为载体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锡林郭勒盟重点开发区(产业园)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等政策文件,全面启动重点园区“十个一”承载能力提升工程,着力完善园区道路、供热、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补齐通信、人防、消防、治污和环保等设施短板。同时,盟本级连续两年各安排50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和1亿元一般债券,专项用于支持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两年来,全盟累计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个,已建成投运32个,累计完成总投资8.5亿元。其中,宝昌工业园区实施污水处理、标准厂房、标准地、固废渣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12项,建成投运8项,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服务于园区内企业发展。
二、资金支持情况
我盟认真贯彻《锡林郭勒盟以开发区为载体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规定,全面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两年来,支持全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41103万元(盟级30390万元、自治区级10713万元),其中,宝昌工业园区15986万元(2022年10447万元,2023年5539万元),占全盟38.9%。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盟已明确2024年开发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计划,推动太仆寺旗宝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渣场、标准厂房、道路、供水、供热、中水管网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高园区产业承载能力。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盟将进一步加大盟本级资金对园区的扶持力度,积极谋划和储备项目,促进园区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提高园区综合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充分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工业园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助推园区稳步发展。
感谢您对我盟太仆寺旗宝昌工业园区发展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