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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大工委十三届十次会议对盟林草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

锡盟人大工委十三届十次会议对盟林草局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锡盟人大工委十三届十次会议对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内常锡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盟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盟林业和草原局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林草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牵头“抓总”,以上率下,带头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学法守法用法上自觉示范,同时,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相关工作;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各司其职;盟直林草系统形成上行下效、协调联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提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台账,强化督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收到预期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治思维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普法常态化。积极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综合素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务会和网络、微信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分阶段、分层次地统一思想,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全盟林草工作特点,重点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林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三是大力开展林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工作。在编印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法规咨询、专题宣讲等宣传载体,在“3.12”植树节、“爱鸟周”、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全盟林草生态保护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是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购置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读本近100册;在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为重要自学内容。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

一是依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改革要求,依法将原有权责清单中要求执法重心下移和下放的事项作了执法重心下移和行政权力下放。二是不断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结合我盟草原本底实际,积极争取设置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组合拳式”综合执法,通过处罚、约谈、追责、移送司法机关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手段,对破坏生态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三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系统内具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员为公职律师,行政应诉均由分管领导和公职律师出庭应诉。四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确立了法制审核的工作流程。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审核把关。五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各旗县市(区)、行业部门及专家的建议意见。同时,严格合法性审核,由公职律师牵头,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审核工作,对因法律修改、超出有效期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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